隶属于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的天都电影版权代理中心,于1997年春与某音像出版社签订了合作将1949年10月1日到1993年6月30日期间国产影片制作成VCD出版的协议书,并计划1997年出版700部,其中涉及提起诉讼的10家电影制片厂拍摄的影片达数十部。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得知情况后,即致函出版社并表示,此事是“天都”背着协会所为,要求暂停出版发行。之后,这十家电影厂将“天都”列为被告,并要求其停上侵权和赔偿损失。而“天都”在向法院递交的答辩状则称,他们并未冒用“制片人协会”名义,而且他们已经与自称拥有这些影片版权的有关发行公司签订了授权合同。
过去电影厂只管摄制影片,发行则由发行公司负责,影片的发行权也从整体版权中分离出来,由电影发行公司所有。只是实行市场经济后,发行才得以归属影片的制作者。业内人士说,此次诉讼涉及的故事片多为产销脱节的四十余年中摄制的影片,而这些影片发行权的归属还在争议之中。这是历史原因和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既成事实。虽然目前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但对于具体事情来说,归属问题仍然显得非常复杂。有关方面认为出版发行国产影片VCD既可满足广大群众需要,对国产电影业发展也有促进作用,双方应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互相谅解,尊重历史,使这些优秀影片VCD的生产能正常进行。
(《天津日报》98.3.9李成文)